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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J 732-2025《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》解读

更新时间:2026-04-21点击次数:402

一、标准核心概况

· 标准编号:HJ 732-2025

· 发布时间:2025 年 8 月 7 日

· 实施时间:2026 年 4 月 1 日

· 替代关系:全面替代 HJ 732-2014,旧版同步废止

· 适用对象: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、甲烷、非甲烷总烃、VOCs现场采样

· 核心定位:统一 VOCs 气袋采样技术要求,强化高温 / 高湿 / 高浓度场景适配,提升数据准确性与可比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

二、与 2014 版核心修订亮点

1. 适用范围全面放开

· 删除 ** 废气温度≤150℃** 限制,覆盖全温度段有组织排放

· 明确覆盖57 种 VOCs,配套回收率判定依据

· 新增稀释采样法,适配超高浓度废气场景

2. 采样体系升级:从单一到多元

· 直接采样法:可选配冷凝装置0–4℃),解决高湿废气干扰

· 新增稀释采样法,应对超曲线高浓度样品

· 采样管统一加热至 **(120±5)℃**,传输管线≤1.5m,减少冷凝与吸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

3. 气袋与耗材规范化

· 推荐材质:FEP、PVA、PET、PVF;阀体 PTFE/PEEK,密封圈氟橡胶

· 容量 **≥1L**,新袋 / 复用袋均需空白 + 气密性检查

· 明确辅助气体:氮气 **≥99.999%,除烃空气总烃≤0.40mg/m³**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

4. 采样流程更严谨

· 新增排放特征预调查,指导采样方式选择

· 分级气密性检查:管线 / 采样箱 / 稀释系统分别判定

· 必须制备运输空白,全程随行质控

· 气袋充装至 80%,有冷凝液时降至40%–60%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

5. 样品保存与分析明确时限

· 常温避光,48h 内完成分析(方法有规定从其规定)

· 有液滴需80℃左右加热 5–10min,仅可一次加热

· 回收率要求:≥70%,否则数据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

6. 质量控制全面强化

· 气袋:批次抽检 **≥2%,加热释放非甲烷总烃1mg/m³**

· 稀释采样:每半年核查稀释比,误差≤±20%

· 系统空白、气袋复用、运输空白全链条管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

三、关键技术要点速览

1. 采样方式选择(极简版)

工况

推荐方法

核心原因

常温低湿常规废气

直接采样法

简单高效

高湿(水分≥15%)

直接采样 + 冷凝

除湿防吸附

高温 / 超高浓度

稀释采样法

防过载、保护仪器

2. 必做质控清单(现场必执行)

1. 采样前:系统气密性检查 + 空白气袋制备

2. 采样中:加热温度达标、气袋充分清洗 3 次、规范充装

3. 采样后:避光保存、标识完整、48h 内分析

4. 每批次:同步分析运输空白,判定数据有效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

3. 气袋使用禁忌

· FEP 气袋不用于总烃 / 非甲烷总烃

· 冷凝法不适用丙酮、醇类等强水溶性 VOCs

· 复用气袋必须氮气 / 除烃空气吹扫 + 气密性 + 空白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

四、实施影响与合规建议

1. 设备更新:配齐加热采样管、冷凝 / 稀释模块、真空采样箱、加热分析装置

2. 耗材合规:更换符合材质要求的气袋,规范氮气 / 除烃空气使用

3. 流程再造:新增预调查、分级气密、运输空白、回收率验证环节

4. 人员培训4 月 1 日前完成新标准培训,确保采样与记录合规

5. CMA 衔接:及时完成方法变更与资质扩项

五、总结

HJ 732-2025 是 VOCs 气袋采样的全面升级版,以宽适配、强质控、全流程规范为核心,解决高温 / 高湿 / 高浓度三大痛点,数据更可靠、执法更有据。自 2026 年 4 月 1 日起,所有固定污染源 VOCs 气袋采样必须执行新版标准,旧版同时废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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